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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经信局关于贯彻落实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提升高耗水行业企业用水效率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7-02 10:59    来源: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899

各县(区)经信主管部门、水利(水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节水工作、提高用水效率,如期实现“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目标,完成《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皖政〔2015〕131号)和《蚌埠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蚌办发〔2015〕32号)“到2020年,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的规定。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提升高耗水行业企业用水效率的通知》(皖经信节能函〔2020〕52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你们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企业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做好企业水效评估工作。各县(区)经信主管部门、水利(水务)主管部门要依据《全省高耗水行业重点企业名录》和《通知》要求,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分工合作,共同推进辖区高耗水企业水效评估提升工作的落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对水效评估达到先进定额标准的企业在节水绿色化改造项目、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推荐水效领跑者等工作中予以一定支持。

各有关企业要及时将水效自评估提升情况及时报送辖区经信主管部门、水利(水务)主管部门,各县(区)经信主管部门、水利(水务)主管部门联合审核后将审核意见、汇总后的用水效率评估提升任务推进时序表和企业自评估报告于8月15日前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9月份起每月15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人: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王京将   3115328

市  水  利  局  :张可芝   3131317

 

附件: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提升高耗水行业企业用水效率的通知

 

 附件.zip

 

 

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蚌 埠 市 水 利 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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