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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1 年安徽省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 若干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9-18 17:14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420
各县、区(开发区)经信、财政部门: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 2021 年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县区受理。项目单位对照各申报指南组织申报材料,向所在县、区(开发区)经信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中央企业、省属企业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项目建设所在地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和财政局申报。《2021 年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第(三)(四)类前期已组织开展申报,此次仅需上报承诺书和县区经信、财政部门联合审核的汇总表(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即可。
二、现场核查。市级、县(区、开发区)级经信部门按照规定,统筹做好项目现场核查,除《申报指南》第(十一)(十四)类无需进行现场核查外,其余项目县(区、开发区)级现场核查必须达 100%,市级核查比例不得低于 50%。市县两级相关主管部门现场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申报单位和申报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等。
三、文件报送。各县、区(开发区)经信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审核后,于 10 月 20 日前联合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市财政局报送推荐文件一式两份,包括: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见《申报指南》)、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同时请各县区按时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申报文件”功能在线上传。
四、申报方式。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 2021年 9 月 17 日 10 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24 时,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为 2021 年10 月 20 日 24 时,逾期均不再受理。 项目单位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县级相关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复审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51-62871939、62871705。
五、联系方式。
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蚌埠市财政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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