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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经信局关于加强民爆行业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6-24 09:20    来源: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774

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经信厅《关于加强民爆行业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皖经信民爆函〔2020〕528号),切实保障汛期期间我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就加强全市民爆行业汛期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爆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做好汛期、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季节因素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提前加强防范。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拧紧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研究分析属地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各民爆企业要加强主体责任落实,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赴一线,查明真情实况,细化工作方案,有针对性防范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二、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大风、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极易引发坍塌、高坠、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各民爆企业要加强汛期期间安全警示,提前开展宣传教育,强化企业全员防范意识,提升员工应急防范能力。要时刻关注广播电视等部门气象预警预报,及时做好在线在岗员工提醒提示,提前部署工作安排和调整,尽量避开灾害性天气下的生产经营等作业行为,必要的情况下要立即停工停产,消除风险隐患,遏制事故发生。要严格落实生产车间、厂房、储存库区的防洪措施,加强排水排涝,落实防雨、防潮、防雷、防爆、防静电等各项安全措施。要加强厂房、库区等路灯、电线杆、树木等防风加固工作,防止在雷雨大风天气下出现坠落、倒塌、折断、触电等安全事故。

三、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治理。要结合当前正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工作,加强对民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认真查找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要抓住重点区域、扭住重要环节、盯住关键岗位,重点做到“三个突出”:突出吸取汛期事故教训,重点排查“想不到”的问题,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突出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岗位、部位等区域;突出容易引发山洪内涝的车间、库区以及生产经营环节,特别是生产车间、储存库位于山区、邻湖、邻河位置。要切实做好防洪渡汛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条件、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落实专人盯守,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高温和炎热天气要合理安排员工作业时间,特别是室外作业、高温作业等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避免员工因中暑影响规范作业操作,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切实加强预警预报预防。要加强应急准备,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及时掌握最新气象情况,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提示、警示,提早做好台风、强降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建立完善防汛抢险队伍,储备充足防汛物资,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指导企业做好防范应对。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接收、发布和上报信息,发生事故险情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和事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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