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部门:
根据《安徽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和产品均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2.企业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3.工厂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工业操作系统、系统解决方案等安全可控,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可控。
4.企业应建立智能工厂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组织机制,拥有一批智能制造专业人才。
5.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水平达到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
6.企业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制造水平符合《基础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见附件1)要求。
二、申报材料
1.《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书》(见附件2);
2.企业出具承诺书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材料要素完整、格式规范、表述清晰,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区工信部门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做好材料审核并进行100%现场核查,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
2.各县区工信部门结合企业智能工厂建设实际,严格按照基础级智能工厂建设条件要求,择优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
3.各县区工信部门于2月9日前正式行文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版)报市工信局装备工业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齐扬民,电话:3115327。
附件:1.基础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
2.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书
3.基础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2026年1月26日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