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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印发!安徽出台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重点举措

发表时间:2023-10-10 16:52    来源:中安在线  浏览次数:959

安徽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重点举措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重点举措》已经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工作协同推进。各市、省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分解改革举措,明确完成时限、验收标准,加强跟踪调度。改革举措原则上11月底前落实到位。健全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强化重点指标领域提升与改革创新、为企服务等工作有机衔接,开展协同攻坚,推动营商环境重难点问题系统解决。


二、更新发布政策措施和办事服务清单。要加强政策措施精准宣传解读,提高知晓度和覆盖面。及时梳理已完成或实现的指标提升、服务优化等政策措施,10月底前转化形成为企业办实事服务清单,明确流程、环节、材料等量化要求。推动把想企业之所想、想企业之将想、想企业之未想落实到每个层级、每个部门的行动上,将主动为企业办实事促发展事项纳入政务公开范围,聚焦政策落实、企业诉求,定期更新为企业办实事服务清单,通过政府网、政务服务网以及相应手机APP、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对外发布。加强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皖企通”“助企纾困”专区的清单归集整合,为企业提供智能查询、便捷兑现等功能。


三、持续对标提升优化服务。要常态化对照沪苏浙等先进地区,紧盯全国一流水平和最佳实践,全面深入学习借鉴,加强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指标体系研究,定期归集市场主体意见建议,以季度为周期,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系统性、前瞻性的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举措,清单化闭环式推进落实。


四、实行说“不”提级管理。要健全办理涉企服务事项流程和机制,健全不履行承诺事项核查工作机制和办法。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对本单位本层级不能办理的事项,及时向上级有关单位请示报告,推动高效协同办理并及时反馈,加强对办理工作跟踪问效。畅通监督投诉、反映意见渠道,确保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接受企业等各方面监督。


五、推动解决“一类问题”。要健全系统性归集企业诉求、解决“一类问题”工作机制,加大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督查和曝光力度。坚持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深挖根源、标本兼治,把“找问题、建机制、求实效”贯穿为企服务全过程,构建化解问题工作闭环,做到回应一个诉求、解决“一类问题”、提升一个领域。


六、推进感知监测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等部署,深入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等活动,推动政府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以企业群众等身份,进行线上线下办事换位体验,引导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提需求、谈体验、评效果。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数据资源局及各市要牵头建立实施相应的营商环境“体验官”制度,组建涵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等专业高效的体验官团队,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多渠道多维度获取市场主体真实感受,推进工作落实、改革创新等实绩实效“无感”监测,深化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优。


省营商环境办将于年底前对各市、省有关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开展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年度营商环境工作绩效考核。


安徽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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