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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未来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印发

发表时间:2024-11-26 17:31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22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未来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秘〔2024〕6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未来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9月30日

安徽省未来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为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前瞻布局、创新策源、应用牵引、分类推进、开放协作原则,实施“7+N”未来产业培育工程,完善前瞻性、颠覆性技术遴选更新机制和“源头创新—技术转化—产品开发—场景应用—产业化—产业集群”的未来产业培育链路,着力打造创新引领、自主可控、竞争力强的未来产业体系,为接续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形成新支柱产业,持续壮大新质生产力,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重要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7年,未来产业创新策源、转化孵化、应用牵引、生态营造的体制机制初步形成,量子科技、空天信息、通用智能、低碳能源等领域率先实现引领性成长。到2030年,形成未来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部分领域实现全球引领,基本建成具有重要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未来技术策源地、未来场景应用地和未来产业集聚地。

——前沿技术实现突破。到2027年,新增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80个左右,引育高层次人才团队80个左右,突破100项以上关键技术,制定省级及以上标准规范100项左右,打造100个以上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到2030年,新增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150个左右,累计引育高层次人才团队150个以上,突破200项以上关键技术,制定省级及以上标准规范200项左右,打造200个以上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

——经营主体活力迸发。到2027年,培育3家左右具有生态主导力的头部企业,20家左右上市企业,500家左右高新技术企业。到2030年,培育5家以上具有生态主导力和产业链控制力的一流企业、50家左右上市企业、1000家左右高新技术企业。

——产业规模快速壮大。到2027年,布局建设5个左右省级未来产业科技园,10个左右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创建3个左右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全省未来产业规模力争突破2000亿元。到2030年,布局建设10个左右省级未来产业科技园,30个左右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创建5个左右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全省未来产业规模力争达到5000亿元,打造空天信息、通用智能、低碳能源3个1000亿元未来产业。

——发展生态更加优化。到2027年,打造50个左右未来产业标杆应用场景和商用解决方案、50个左右省级未来场景实验室、10个左右省级未来场景试验区。到2030年,打造100个左右未来产业标杆应用场景和商用解决方案,100个左右省级未来场景实验室,30个左右省级未来场景试验区。

三、发展方向

面向全球科技和产业前沿,把握未来产业发展规律,瞄准“7+N”重点领域及方向,结合前沿技术新趋势进行动态调整、滚动培育。

(一)量子科技。加快量子计算、量子通信、量子精密测量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应用,多路径研制专用量子计算机及量子计算算法、软件及云平台,加快上游关键材料、核心器件、仪器设备等研发。

(二)空天信息。培育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空天信息产业新增长点,加快深空能源动力、深空智能控制、深空测控通信等前沿技术工程化,拓展发展新空间。

(三)通用智能。提升通用大模型和行业大模型性能,加快通用人工智能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前瞻布局类脑智能技术,发展信息智能服务业与实体智能制造业,引领新一轮智能技术革命和产业化。

(四)低碳能源。加快发展氢能、氨能、新型储能、生物质能,前瞻布局先进核能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构建新型能源系统,实施聚变能商业应用行动计划。

(五)生命科学。加快细胞和基因技术、合成生物、生物育种、免疫治疗、低温生物医学等技术突破和产业化,推动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融合发展。

(六)先进材料。推动新一代电子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等研发应用,推动材料、装备、制造体系循环迭代创新。

(七)未来网络。加快发展高速全光通信、新一代移动通信、算力和数据网络、卫星互联网,构建空天地一体、通感算一体、设施与应用深度融合的未来网络体系。

同时,积极布局第三代半导体、先进装备制造、区块链、元宇宙等前沿领域。

四、主要任务

(一)技术创新策源行动

1.构建创新策源体系。加强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推进国家实验室、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优化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定位和布局,构建部门配合、上下联动、高效协同的科技创新策源体系。支持创建未来产业省(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研究院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创新科研组织模式。发布前沿技术攻关目录,建立未来技术动态清单,实施一批战略性、储备性技术研发项目,加快攻克一批原创性科技成果和前沿技术,推动形成现实生产力。引导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组建未来产业紧密型联合体,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研发链条,强化未来产业产品的精准供给。(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3.加速成果转移转化。完善科技创新“沿途下蛋”机制,推广应用技术就绪度评价标准及方法,促进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及时落地转化。引导高校院所建立前沿技术验证平台,强化技术熟化、工程化放大、原型制造、可靠性验证等转化服务能力。推动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实体化运行,加速科技成果向企业和产业转化,捕捉市场和企业需求,倒逼高校院所科研改革与创新。支持合肥申建国家区域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打造“一核两区多园”高校成果转化新高地。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设未来产业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围绕未来产业相关领域开展技术评估、创新产品开发支持、市场验证、商业辅导等全流程服务,加快产品化和商业化进程。加强高层次未来产业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二)企业梯次培育行动

4.打造标志性产品。引导企业建设未来工厂,面向科研、生产、消费终端,建立新产品导入(NPI)机制,促进企业研发人员与工程师、营销人员紧密互动,推动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协同创新,开发适应通用智能趋势的工业终端产品、智能汽车、人形机器人、智能头显、量子计算机、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新一代显示、天地一体通信终端、智能诊疗等一批标志性产品和服务,以高质量供给创造引领新需求。培养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的种子用户,促进新产品新服务市场化、商业化,提升安徽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5.培育企业梯队。鼓励各地创新招引方式,吸引一批未来产业企业总部、终端制造商、解决方案供应商、系统集成商,落地一批示范应用、产业化、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等标志性项目。强化项目协调服务,优化要素保障,推动更多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扩大未来产业有效投资。(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培育未来产业“新星企业”,通过股权投资、资源共享、要素开放、场景共建、渠道共用等方式强化大中小企业跨区域跨领域协同耦合,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独角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6.引导国资国企和民企布局。引导国有企业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布局,鼓励国有资本以市场化方式整合优质资源参与未来产业建设。完善管理机制,对承担未来产业发展任务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强央地、省市企业合作,以央企对接合作为重点,采取项目共投、技术共研、平台共建、收益共享等多种途径,打造未来产业央地、省市国资合作典范。激励引导民企参与未来产业建设。(责任单位:省国资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场景应用拓展行动

7.建设未来场景实验室。系统谋划、挖掘开发示范应用场景,建设公益性质的未来场景实验室,为新产品新服务推广提供场景机会。引导企业建设商业性质的未来场景实验室,打造试验验证和示范应用场景,面向社会有偿提供新产品规模化、市场化、商业化应用推广等方面的验证及关联服务,以场景创新带动未来技术率先应用,更好打通科研成果与产业化之间的堵点。(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

8.打造未来场景试验区。将“两重”“两新”和城市功能品质提升作为未来产业的重要应用场景,省市协同、部门联动开发开放一批综合性和行业类融合应用场景,打造未来场景试验区,推动跨区域跨领域的场景共建、成本共担、收益共享。依托未来场景试验区,重点发展首发经济,开展首发、首秀、首展、首店,释放首发集聚效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9.提升场景应用服务能力。支持建设未来产业应用场景促进服务机构,聚焦特定区域、空间、领域,促进新技术推广、应用场景开发、产品优化设计、企业综合服务、产业供需对接。打造“羚羊”工业互联网等应用场景发布平台,支撑开展场景发布、能力展示、对接撮合、解决方案输出、活动宣传等服务。每年遴选发布一批标杆应用场景和商业化应用解决方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数据资源局)

(四)产业先导集聚行动

10.培育未来产业孵化平台。设立安徽省未来产业创新创业创造大赛,“以赛代评”遴选和孵化一批未来产业企业和人才团队。(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争创国家未来产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孵化基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11.建设未来产业科技园。依托大学科技园建设省级未来产业科技园,围绕高校优势学科,探索“学科+产业”创新模式,开展前沿技术创新孵化,培育初创型科技企业。高质量建设国家量子信息未来产业科技园。(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2.打造未来产业先导区。支持创新资源丰富、新兴产业基础良好、未来产业方向明确且区域相对集中的省级以上开发区或特色园区,建设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推动技术、体制机制、政策先行先试,着力将其打造成为全省未来技术创新策源地、创新成果转化试验地、未来场景应用引领地、未来产业发展集聚地。争创国家未来产业先导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13.引导未来产业合理布局。支持合肥市发挥创新策源优势,沿着从“0”到“1”再到“N”的路线,推动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从实验室到车间再到大市场,快速渗透、融合至各领域,发展“原始创新型”未来产业。支持芜湖、滁州、马鞍山、蚌埠、铜陵等市发挥新兴产业集聚集群优势,提升产业能级,推动技术迭代创新,发展“集聚衍生型”未来产业。支持皖北、皖西、大黄山地区,充分运用数智技术、生物技术等新技术提档升级传统优势产业,发展“赋能改造型”未来产业。引导各地强化前瞻谋划和统筹布局,围绕优势方向、细分赛道,差异化、特色化培育发展未来产业,避免盲目跟风、一哄而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机制改革赋能行动

14.提升科大硅谷能级。链接全球高端创新资源,扩大合伙人合作规模,打造一批创业综合体。聚焦量子科技、通用人工智能、空天信息、聚变能源、生物制造等未来产业,落地一批面向未来产业的科技型企业、高层次创业人才、科创服务机构,培育形成完善开放包容的未来产业发展生态。(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5.复制推广改革经验。推动科大硅谷、中国科大科技商学院、“羚羊”工业互联网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能级研发机构、交叉研究平台相互赋能,试点建设多主体全链条创新联合体。揭榜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小切口”改革任务,在未来产业培育、成果转化、投融资、人才激励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科大硅谷”改革经验。(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六)要素汇聚支撑行动

16.推动多元化资金供给。统筹发挥财政引导资金+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发展专注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耐心资本,引导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并购基金等社会资本加大未来产业投入。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政策资金支持。完善多元接力金融服务体系,构建“投贷担保补租”综合金融服务模式,以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为抓手,持续打造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科技金融生态。支持未来产业企业上市,加强未来产业企业上市培训,推动企业上市融资。(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人行安徽省分行、安徽金融监管局、安徽证监局)

17.建设高质量人才队伍。发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平台磁吸效应,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制定发布未来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引育集聚一批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支持中国科大科技商学院聚焦未来产业,培养懂科技、懂产业、懂资本、懂市场、懂管理的科技产业组织人才、战略预见人才和科技星探人才。支持高校院所设立未来技术学院,聚焦未来产业发展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大力发展新工科专业、新兴交叉学科,超常布局急需学科专业。完善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实习实践载体建设。(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8.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培育引进一批服务未来产业发展需求的数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打造省级数据交易机构,建设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开展“数据要素×”应用实践,推进数据要素协同优化、复用增效、融合创新,赋能未来产业发展。建设科技领域的行业数据空间。(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9.强化产业基础支撑。加快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提升算力综合供给能力。加快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及标识解析体系,推动国家级“双跨”平台提质扩量和应用推广。深入推进5G、千兆光网等网络覆盖范围与融合应用,前瞻布局6G网络。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高端菌种开发。提升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储备供应能力。深度开发利用卫星频率轨道、低空空域等空天资源。加快先进工艺、先进材料、高端装备、产品计量、检验检测技术等研制开发。(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数据资源局、省通信管理局)

20.建设标准引领体系。鼓励企业牵头组建未来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布局建设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争创未来产业领域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标准验证点、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等。(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七)生态营造优化行动

21.创新监管模式。在确保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探索构建鼓励创新、弹性包容的未来产业产品和服务市场监管制度。守住人工智能、生物等领域安全、科研诚信、伦理规范等监管底线。强化企业自律,鼓励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未来产业协同治理。推进建设安徽(合肥)创新法务区,加快汇聚国内外高端优质法务资源。(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合肥市人民政府)

22.健全服务体系。鼓励各地建设未来产业公共服务综合体,为企业提供研发设计、专利导航、技术评价、标准化服务、计量测试、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管理咨询、产业情报等集成服务。聚焦电子竞技、直播、公共安全、元宇宙、远程监测、智慧运维、数字家庭等新场景、新业态,积极推广软件即服务(SaaS)、资源即服务(RaaS)和平台即服务(PaaS)等新模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23.加强合作交流。加强与长三角等地区未来产业发展合作,推进上海张江、安徽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两心同创”,协同推进未来产业集群建设。依托“一带一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机制,加力引入全球创新和产业资源,支持企业布局建设海外研发、制造、运营机构,深度参与全球未来产业分工。依法处置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支持依法维护海外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外办、省市场监管局、合肥海关)

五、推进机制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建立未来产业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形成省级统筹、市级主抓、部门协同的工作体系,研究重大事项,协调重大问题,推动跨区域、跨领域合作交流。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省发展改革委承担办公室日常事务,协调推进未来产业政策、目标、任务落实,跟踪产业进展,开展监测评价等工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未来产业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二)建立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机制。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精准高效匹配未来产业需求为目标,构建紧密型“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机制,促进科技、教育、金融、服务等资源要素与未来产业紧密互动耦合,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优化产业链协同攻关,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一条龙开展联合设计、研发、应用。围绕未来产业链系统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试基地、检验检测、管理咨询等公共服务平台,打造科产同频共振平台服务矩阵。(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建立投入增长机制。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按照零基预算改革要求,统筹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制造强省等政策资金,有效引导社会资金、金融资本投入,加快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各牵头部门负责政策和资金兑付。支持国资国企打造未来产业耐心资本,探索设立未来产业发展基金。鼓励探索设立未来产业概念验证公益基金,深化“先导验证+股权投资”模式,帮助未来产业初创企业在早期获得启动基金。用足用好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转让、科技创新券等优惠政策。加大未来产业产品和服务政府采购力度。鼓励各市结合实际出台未来产业专项支持政策。(责任单位: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各市人民政府)

(四)建立应用场景驱动机制。围绕未来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培育场景集合商和技术集成商,推动建立“应用场景供需+撮合协商+监测评估+成果发布+双招双引”的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未来产业产品和服务规模化、市场化、商业化应用,以应用促进招引和产业发展。探索建立应用场景开发开放与应用收益跨区域分享机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建立产业传播机制。完善科技传播体系,增强全社会科学素养,培育科技服务业态,提升未来产业影响力、关注度。利用世界制造业大会、投资安徽行等平台,引导推动未来技术、产品、产业可视化,宣传推介最新创新和产业成果,传播安徽产业故事及案例,贡献安徽产业发展解决方案。鼓励和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协会、高校、科研院所在皖举办未来产业相关展览展会、学术会议,提升安徽未来产业影响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协)

(六)建立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机制。构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共享资源、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水平。支持上市公司通过股权收购、资产收购等方式,与未来产业初创型企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深度合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七)建立动态捕捉机制。成立未来产业研究院,组织力量开展未来产业工作研究,构建“科学家+企业家+投资家+营销家”整合的项目挖掘与甄别机制,持续跟踪国内外、省内未来产业发展动态,动态捕捉未来产业各领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信息,研判产业发展趋势与技术方向,向各市提供“双招双引”信息,增强招引精准有效性。(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八)建立咨询服务机制。成立未来产业发展咨询委员会,建设未来产业专家库,鼓励组建分领域创新联盟、产业联盟和商协会,加强技术预见性研究,为我省未来产业发展提供高水平决策咨询。(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九)建立监测评价机制。建立未来产业统计监测机制,定期形成未来产业发展监测报告。(责任单位:省统计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有关单位出台未来产业领域规范性文件前,需开展未来产业政策一致性评估。制定未来产业发展工作评价体系,加强评价结果的综合应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未来产业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十)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探索未来产业地方立法,营造公平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司法厅)制定未来产业发展容错免责审计办法,探索“观察期”“包容期”等包容审慎监管,在符合条件的领域试点“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责任单位:省审计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国资委)

附件:安徽省支持未来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附件

安徽省支持未来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一、支持突破未来关键技术

统筹各类资源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创建国家级未来产业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省级科技攻关计划中支持未来产业相关研究,原则上每个项目省支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不高于1000万元,按省、市(县)分别不超过20%、企业不低于60%的比例共同出资。(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支持建设未来产业标准体系,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标准的企业,每个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奖补100万元、50万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二、支持试验验证能力建设

支持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未来产业概念验证中心、中试验证平台,按其固定资产投资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三、支持建设示范应用项目

支持未来产业示范应用项目建设,分领域遴选一批未来产业省级示范应用项目,对未来产业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示范应用项目,用足用好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转让、科技创新券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对符合条件的未来产业制造业项目,按照省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政策以“免申即享”方式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四、支持打造标志性终端产品

支持制造未来产业标志性终端产品,对研制或示范应用经评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自主供应能力的或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目录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三首”产品),省财政按其单价(或货值)的15%给予奖补,最高1000万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五、支持创新产品政府首购订购

引导各地发挥政府采购首购、订购作用,以促进未来产业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应用为目的,实施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项目,科学设定最低研发目标、最高研发费用和研发期限,依法合规确定合作研发供应商,共担研发风险,并按研发合同约定的数量和数额购买创新产品。(责任单位:省财政厅,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六、支持建设未来应用场景

支持建设未来产业应用场景促进机构和场景实验室,发挥在试验验证、场景挖掘撮合、“双招双引”等方面的作用,各地可给予普惠型支持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人民政府)发布年度未来产业应用场景机会和能力清单,每年遴选一批省级标杆应用场景和商业化应用解决方案,每个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七、支持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

布局建设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对纳入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筹建名单的,结合筹建任务完成情况,省财政给予所在市最高1000万元奖补资金;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的,省财政再给予1000万元奖励。相关资金用于先导区建设运营。(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八、支持打造耐心资本体系

优化国有创业投资基金考核评价机制,以基金整体运营情况作为绩效考核,不以单个项目投资收益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绩效考核依据,不将利润、资产收益等财务指标作为考核关键要素,加大未来产业项目成效等指标考核权重。整合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体系中的存量基金,量身打造未来产业契约型基金,探索基金与企业开展中长期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合作模式。支持未来产业发展基金担当耐心资本中坚力量,参股地方、联合头部企业共同设立未来产业细分领域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专注未来产业长线投资和战略投资。对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争取通过“母基金+参股+直投”方式支持我省未来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人行安徽省分行、安徽金融监管局)

九、支持建设金融服务生态

依托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立未来产业信用信息集聚机制,集聚银行、保险、租赁、担保、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联合开展金融产品创新,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覆盖未来产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生态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人行安徽省分行、安徽金融监管局)支持符合条件的未来产业企业上市融资。(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财政厅、安徽证监局)

以上支持措施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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